Saturday, May 31, 2008

毀謗與言論自由界線 News 1-10

近來看到陳幸妤女士被媒體逼到幾近崩潰,不禁思考人民知的權利及媒體報導的權利與被報導者的隱私權間的關係,剛好由「funP推推王」看到「(顏聖冠事件特別報導) 轉載: 民代無理濫訟 司法烏龍通緝◎高成炎 (尋找夢想的天空 5/24/2008)」一文,及冒險羊男參考毀謗罪與大法官釋憲文來討論
毀謗與言論自由界限 (冒險羊男 5/27/2008),因不見其所列舉新聞報導內文,翻尋之後貼於此處,以饗讀者,共同思考此一嚴肅問題。

看了這麼多新聞媒體的報導,如果皆是錯誤報導,希望顏聖冠市議員能先去要求這些媒體做出更正及道歉啟事,以正視聽,回復自己名譽,之後就可名正言順的要求綠黨及陳光宇心甘情願的道歉。如若媒體報導屬實,也期待顏聖冠市議員能展現其批判馬英九總統時的氣度,做出符合正義公理的事。

延伸閱讀:

顏聖冠議員濫訟事件 (5/24/2008 媒抗)
被市議員壓迫成通緝犯 (5/22/2008 on 媒抗)
(顏聖冠事件特別報導) 轉載: 民代無理濫訟 司法烏龍通緝◎高成炎 (冒險羊男 05/23/2008)
(顏聖冠事件特別報導) 轉載: 民代無理濫訟 司法烏龍通緝◎高成炎 (尋找夢想的天空 5/24/2008)
顏聖冠,不能批評? (5/24/2008 on 媒抗)
不容顏聖冠箝制言論自由(5/24/2008 on 媒抗)
(顏聖冠濫訴事件) 就毀謗與言論自由界限--參考毀謗罪與大法官釋憲文 (冒險羊男 5/27/2008)